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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乡土”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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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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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乡土”四题》  发帖心情 Post By:2009-5-28 1:09:09 [只看该作者]

  —————————— 故事一

                   《吃酒》

/老虎

老家地处偏僻,境域两河交汇,三县交界,村子建在一片肥沃的三角洲上,因村址据说曾是战国时齐王田广乘凉避暑的高台,故名曰“凉台”。跨过潍河向东是高密,著名作家莫言、《红高粱》、土法高粱酒的家乡;淌过渠河向西,是号称山东白酒半壁江山的景芝——景阳春酒的滥觞之地。

传统意义上的酿造白酒都是自有配方、自成体系,甚而各有“势力范围”的。尽管行政区划上属诸城,但在自己去县城上高中之前,我所能见识的白酒却只有“景阳春”这一系列。从最低档的散装,到绿皮绿瓶景芝白酒,再到经典的60度“老黄皮”(黄色椭圆商标白瓶景芝佳酿),再到方形玻璃透明瓶的45度“二老虎”,而最高档的,当非扁圆瓷瓶烧有景阳岗武松打虎画样的“瓷老虎”莫属了。1998年大二的暑假,我乘青岛到西安的T172次火车返校,刚进青岛火车站大厅,就嗅到一股若隐若现的酒味,估计是检票拥挤,有人把酒给打了。我对同行的师妹说,那打碎了的酒是“景阳春”,她撇嘴,说你就吹吧,你天下白酒千千万,你是狼狗啊,大老远闻闻味就能嗅出是什么酒!我不说话,到了检票口,见到地上有水渍,以及碎了的瓷酒瓶----不是景阳春是什么?!

师妹禁不住瞪圆了眼睛,说这真是神了,问我隔那么远怎么就嗅到而且肯定这酒是景阳春,一边问一边还不忘结结实实狠揪一把我的鼻子,夸我这器官确是很强很牲口!

我对她说,我对这酒印象深,我怎么就能对这酒印象不深呢?

爷爷善饮,一生钟爱杯中之物。作为家中长房长孙,爷爷对我疼爱有加,在我还不到两岁,吃饭偎在他怀里的时候,老人即拿筷子蘸60度的景芝佳酿老黄皮来让我尝。据说一次能蘸半盅,直把我喝的满脸通红,手舞足蹈不哭不闹只呵呵笑(貌似耍酒疯),临了一头栽下,从艳阳高照直睡到掌灯时分。老父亲弟兄姊妹五人,家大业大,张口等着吃饭的人多,爷爷那时候在景芝酒厂上班,是家中顶梁柱。他要做什么,没人敢吱声。他的下酒肴和酒是从来没人敢动的,这包括奶奶也包括他的所有儿女——我例外。爷爷喜欢拿又肥又腻的猪大肠下酒,不用刀切,直接就原封不到一根上来,擒在手里一口一口撕下和酒吞进肚里。

三岁那年,我“偷”了爷爷桌上的猪大肠狠逮一大口,欲图速战速决,没成想这肠子没煮烂,皮实得很,三嚼两嚼硬是在我嘴里象堵在下水道里的卫生巾一样卡在了我的咽管里,既漏不下去又漾不上来,我被噎得直翻白眼。爷爷发现我神情不对,弄明原因后,手疾眼快,两指探进我嗓子眼里,钳住这头,一用劲,竟把已经咽到食管里的多半截肠子给扯了出来。已经被嚼到半烂的东西沾满了我的唾沫,爷爷不嫌,嘴里念叨着,“嗯,嗯,还能吃,别浪费了。”喝了一大口酒,“咯吱咯吱”,复又嚼烂,咽了下去。

翌年,我故伎重演,运气亦如前次般糟糕。不过这次我已经咽下去大半,油脂很滑,爷爷伸手进去的时候已经拽不出来。他急中生智,端起桌上的多半茶碗原酒让我一口吞下去。《吕氏春秋》曰:“肥肉厚酒,务以自强,命曰烂肠之食。”但这并不妨碍就酒咽肉的现实有效性,肥肠见酒,果然不是一般的顺滑,咕咚下肚,却苦了我的胃。一个四岁的孩子,怎么受得了一大茶碗白酒原浆。从中午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吃什么呕什么,只感觉脚步虚浮,头痛欲裂,折腾了四五天。为了这事儿,母亲还差点儿跟爷爷闹翻。

爷爷很失望,不是因为我偷吃他的酒肴,而是发现他的孙子竟然天生酒量欠佳。爷爷说我这孩子让他很失望,一点儿不象老李家门儿里的人。爷爷说老李家在凉台村祖祖辈辈都是开酒坊的主顾,吐口唾沫能醉倒苍蝇,直传到我老爷爷那辈才因为公私合营,关了酒坊去景芝酒厂作工。老爷爷的酒量有多大不知道,只听说夏天推小车载原浆赶脚来回景芝,路上口渴了喝瓢原浆解渴。老爷爷在世的时候,酒量上几近没服过人,只有一个例外。老爷爷说自己那天遇到的不是人,而是渠河里的“河族水怪”,上岸来讨酒喝!

他是在赶脚回程的路上遇到那人的,那人向他讨水喝,说自己是高密的,去景芝赶大集。老爷爷说他也没水,他行路向来不带水只带酒,人困马乏时就以原浆解渴充饥。那人说那多不好意思,老爷爷说遇到就是缘份,哪来什么好意思不好意思,说完就从酒罐里舀了一瓢给高密人。高密人端了酒来没有推让,一饮而尽,还不绝口的称赞好酒好酒。老爷爷不禁得意,一时兴起,又倒了一瓢来,高密人依旧一饮而尽!

高密人拿了张大票要给酒钱,老爷爷义气,无论如何也不收。高密人有办法,他说这样吧,钱,无论如何你也要收下,酒,我再喝你一瓢。直把老爷爷给说愣了,老爷爷以为他在说醉话,就跟他打赌:只要你还能喝下这瓢,我就收下这钱。只见高密人微微一笑,毫不含糊,仰脖,青龙吸水式,咚咚咚,一饮而尽。

高密人哈哈大笑,把钱硬塞到老爷爷肩上的搭裢里,抱拳告辞,扬长而去。却把惊得目瞪口呆的老爷爷晾在了当场,他心善,怕高密人喝多了醉死或者迷醉到沟里被狼虫叨了去,赶紧追赶,无奈他推着东西,人家空手,始终未赶上。老爷爷说,那天太阳很毒,天气又异常干旱,那条乡间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尘土飞扬,地面有一层厚厚的尘土。高密人去的方向倒是非常容易寻找,因为他踏过的地方竟然留下了两行逶迤的水渍脚印。脚印到渠河西岸码头为止,到了河那边,就消失了。

父亲在对我讲述“河族水怪”向老爷爷讨酒吃的故事时,脸上每每都现出无比兴奋甚而景仰的神色。我十八岁去上大学那年,临行的晚上,父亲和我彻夜长谈,不知怎么又说起了这则故事。尽管我因为酒量小而自卑,对酒量大的人怀有一种天然的艳羡情绪,一如小乌龟羡慕大乌龟有更大更厚的壳,但那次,我却对有些人天生酒量大(反之是说有人天生酒量小)这个观点不以为然起来。我之所以敢这样想也是有其理论依据的,爷爷在世的时候不只一次对我讲:是个穷汉就能喝一斗。意思说,穷苦之人肚子里长年见不到多少油水,即使让他们喝进去一斗酒,也会被当干粮给消化了或者被长期干瘪的细胞给吸润得踪影全无,毕竟,酒为粮之精嘛。而且,就在我等录取通知书的时间里,因为焦燥,有一天竟然就着一根腌黄瓜不知不觉把一瓶景芝白酒给米溜了进去,下午猪睡一场,晚上掌灯时分醒来,头不痛眼不花,手脚很听使唤,头脑清醒,语言表达条理清晰,特别是一对小眼睛明亮异常,据母亲后来回忆说在暗夜里看来还有种绿荧荧的亮。

穷人的孩子上个大学不容易,家里穷,本来就饿到前胸贴后背,上学的费用却高,于是时时处处省吃俭用,宁肯让嘴里淡出一群鸟来,买什么之前都很费掂量,唯有一周花两块五毛钱买瓶“尖庄”却是从不犹豫的。你要问什么是“尖庄”?哦,一种酒,来头大得很——五粮液集团旗下的一个主力品牌。但说白了,其实却是酒尾子——酒糟渣子的渗水,又辣又涩,一般都是农村老酒鬼才享受得了了,外号“尖酸涩薄”。我自己也闹不清是什么时候染的酒瘾,估计是上面所述米溜了一瓶景芝白酒之后落下的病根,反正就觉得这东西好——这东西里暗藏着一种这世上你从别处无从体味的甘冽甜醇,酒可以在你体内的每个角落自由穿梭,可以让人忘却烦恼、令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舒舒坦坦,有酒在体内撑腰,人每一根毛发都是会跳舞的。

人生百年,都可以过得恍如白驹过隙,大学几年,就更不在话下,搂着尖庄的空塑料瓶,醉生梦死就那么过了。

那天闲翻书,看到一则野史趣话,说曾国藩临死前,请吴敏树和郭嵩焘执笔自己的墓志铭,但要求必须加上这么一句——貌似是在总结自己一生的经验得失——道:“不信书,信运气;公之言,告万世。”看后深以为然:是啊,好运气如果要来,你搬了泰山去都挡它不住,而且越是庸碌之人往往越有空前的好运气,我就是例子,毕业后,没怎么费尽儿就去了县里的一家大企业,垄断行业性质,规模大,效益好,福利高。

时隔多年,至今仍清晰得记着上班后喝的第一次酒。公司设宴邀请一位姓吴的东北大客户,地点设在县里档次最高的一家酒店。那是我第一次见识据说一瓶880块的酒,听名字叫什么金装五粮液。也许是大学时候喝了几年人家五粮液公司下水道里淌出来的东西,初识这么高档的东西,出许是出于补偿心理,也就没管自己酒量行不行,糊里糊涂灌进去了三大杯,每杯三两三钱。

第一杯倒满,坐陪的公司大老板起身说上级公司来人,还要串几个桌,一心一意就喝一个,不管桌上各人杯中倒的是酒还是水,尽数一口干了。我骑虎难下,只得硬着头皮赶紧把这杯至少值我半月工资的酒干掉,速度太快,感觉跟猪八戒囫囵吞了人参果一样,愣是没尝出什么味儿来。心想怎么着也要尝个味儿吧,就允许服务员第二次把酒倒满。这时邻座大师兄在桌底下捅我大腿,我看他。见他把嘴撮成筒样,又迅速张大,做“爆破状”,道:“大老板领着喝的那杯酒感觉如何?是不是胃里跟炸开了一样,那叫“炸药包”。你要小心些,咱主任现在要整的这杯叫“手榴弹”。听他这样说,我不太明白,做疑惑状,他接着道,“笨!知名见义,炸药包自然是讲酒一下肚,如黄继光把炸药包塞进碉堡,东北人喝酒猛,要求够劲,只有这样整杯的来,才会让人碉堡般的肚腹开花。而现在主任要开始的三口一杯,尽管步伐放慢,但那威力基本也如单颗扔进碉堡的手榴弹差不多!”

“哦,”我赶紧点头,但又非常较真的纠正了大师兄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我说人家黄继光用胸膛顶进碉保的不是炸药包,而是爆破筒!大师兄不悦,说:“急什么,过会儿就来‘爆破筒’,够你受的。”

主任果然如大师兄所言在桌上扔了三颗“手榴弹”,这时我方醒悟大事不妙,感觉自己胃里跟着了火要炸开一般,但苦于满桌的人清一色五粮液,没人换,只得再倒满第三杯。轮到大师兄敬酒,却见这厮说为表诚意,一口干了!

这杯酒拿下,不待大师兄解释,我就已经理解了刚刚他所言“爆破筒”的意思,不是“爆破筒”吗?这酒喝得,满桌层层叠叠的菜还没吃几口,人人胃里的白酒已经盛不下,直接都漾到食管里的样子,在体内呈现爆炸性的“筒”状,人人都能清楚得感受到酒在自己体内的详细座标。

三杯三两三,九两九五粮液下肚,场面突现异常热烈之势,人人面红耳赤,个个声调高昂,说话嗓门儿纷纷提高了八度,刹时间房间里人声鼎沸。我不禁感慨:人类进化到现在,人与人产生社交距离感花了多少万年的时间,但要人与人没有距离却很简单——一斤白酒下去,保证领导不领导、爷们儿不爷们儿,人人称兄道弟,仿佛共产主义已经实现,世界已经大同。

我趁人不注意,偷偷倒了白水冒充白酒,却被公司请来的贵宾吴老板识破,说见我酒杯不“挂珠”,一片水雾,肯定是白水。主任白了我一眼,我赶紧麻利地倒回白酒。吴老板这才大悦,提出跟我喝个认识酒。我推辞不掉,只得从命,吴老板依然他不依不饶的样子,说这样吧,咱们倒小杯,贰两半一个的那种小杯,喝一杯,我给你们公司回一百万的货款。听闻这话,主任突然就来了精神,意味深长地望着我笑,道:“小李啊,党考验你的时候到了,咱们公司一千多张嘴还要靠这货款过日子呢,今年能不能发上工资吃上饭,就看你了!”

我不防备自己的这杯酒竟会关系到全厂一千多人的生计问题,突然产生了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感,心想大不了竖着进来横着抬出去,站着一根躺下一陀,又怎么了?!这杯酒就是敌敌畏估计也药不死人,在老家时也见过几次农村妇女想不开喝农药寻死,整瓶下去,被死猪样拖了乡卫生所,照样被灌醒过来。吴老板见我喝得干脆,不禁大悦。我一时兴起,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又回敬他一杯,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投缘,这样层层加码,第二杯二百万,第三杯三百万,第四杯,干脆全还。我只感觉一种天崩地裂慨而慷般的倒塌式快感,吴老板看样子也喝得撑不住了,大了舌头搂着我的肩道:“小兄弟,俺祖上也是闯关东的山东人,酒品见人品,俺大号叫吴金荣,俺小名叫实在,俺今天是彻底明白了,您是好兄弟。俺决定了,从今以后,俺就不和您主任嘎乎了,俺和兄弟穿一条裤子,不,穿一条裤叉!不就钱嘛?”他打了一个酒嗝,继续说:“钱都是些狗屎,你想要那来我这儿抓,放心,明天,就明天,我马上吩咐财务把钱转到帐上!

大师兄后来说,那晚我表现神勇,用一斤九两九的白酒为公司顺利索回了九百万的货款——尽管差不多是被抬着出的酒店门,尽管回宿舍直吐到第二天天黑,直哇哇吐到连苦胆汁都没剩一滴。

自打那次喝酒之后,我在公司得了个不知道该怎么评价的外号——“一公斤”!既然能喝酒的名声已经打出去,那剩下的内容就只能是人生得意须尽欢了,主任放出话去说:公司酒场上有摆不平的事儿,就找咱们公司亲爱的“一公斤”!

那天携妻将雏回乡下老家,当我打着饱嗝、迷瞪着醉眼、手抚明显隆起的小腹向母亲诉苦说这酒喝不了了时,母亲就笑着说出了有关我的一些“旧事”。母亲说,我刚到新单位还是光棍那些年,每次回家都是习惯性地和他们睡一盘炕的,庄户孩子光腚睡,脱秋衣的时候,母亲瞟了一眼我的侧面。母亲说她落泪了,因为她看到那时候她儿子的肚腹还不到半乍厚,除了脊梁骨,差不多就是两张薄皮敷到一起,前胸贴后背。

中午吃饭,见我挑挑拣拣只寻盘里的青菜吃,父亲也跟母亲学,拿我的另一些“旧事”取笑于我。他说那年我回去兴冲冲地对他谈起上班两月来在县城遇到的趣闻轶事,说人家城里人真傻,放着好好的一盘猪肉炒蒜苔,他们拔拉拔拉光挑那些蒜苔吃,只留下满盘的瘦肉丝,可得着我了。我说那顿酒喝得可真尽兴,中午不到十二点坐下,直喝到下午快五点,反正也不用我出钱,我就不停地吃吃吃,五个小时,除了说话、碰杯,就坐了那里几乎不停地喝--喝。那次我还对父亲感慨道:俺的亲娘哇,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听两位老人这样说,我突然感觉到一种无语的尴尬和不被理解的莫名委屈,我对自己说:我容易嘛,我上班不到十年,体重净增四十斤,腰围从二尺一长到二尺九,十二指肠溃疡、高血脂、高血压、脂肪肝、心脏早搏…以前时候少见的名词,现在都成了自己查体报告单的常客。我才不过三十三岁呐。做医生的妻从同事那儿看到了我的查体报告单,气得摔了听诊器,道:喝,喝,喝!李成武你就尽情的喝吧,再这样喝下去,四十岁之前我给你准备后事!

谈到“后事”,同事的丧礼倒是参加了两个,一个去世的时候年纪大些,四十九岁,肝癌晚期。早年是我们公司的拼命三郎,据说二十多岁时体壮如牛,在露天搬运钢件时,一个人能拖几百斤重的东西。那时候露天做活的职工时兴喝烈酒驱寒,许多人有这习惯都没事,他不行,染上了酒瘾,无法控制自己,越喝越瘦,越瘦越喝,喝到最后,人直接就“糠”了,走在路上随便跌倒就能骨折。拼命支撑几年,终于是提前退出了人生舞台。一个去世的很突然,晚上陪公司领导应酬的时候还好好的,工作性质决定,家里人习惯了他天天喝得醉熏熏回来,也就没怎么在意,给他倒了杯水,关了门就去卧室看电视去了。他打酣很厉害,十一点的时候家人回卧室睡觉,推门开灯去看时,见他人滑到了地板上,探手欲把他抬到床上睡,一试,已经冰凉硬实了,走得无声无息。

现代社会,“酒”不知怎么得就从一种享受慢慢演变成了一种负担,甚而在某些人某些地方狰狞成了要人命的物事。

    今年农历的八月十四,是爷爷上二十年坟的日子。父亲说,去看看你爷爷吧。我揣了瓶茅台来到了庄东的祖坟,压了张红坟头,烧了几刀纸,把一整瓶的茅台酒奠了上去,烧纸上刹时腾起淡蓝色的火焰。父亲劝我,说别别别,给你爷爷倒一点儿表示表示就好了,尽管是别人赠的,但一瓶要六七百呢,倒多了浪费。我自顾奠自己的,不理他,说:爷爷辛苦了一辈子,今天就让他老人家尝瓶这高档酒吧。

临了,磕了头,我让父亲先回去,自己一个人坐了坟前喃喃自语。我说爷爷,你孙子自觉这辈子在酒上不亏了,在公司混迹十年,董汾郎酒古井贡,茅台洋河蒙古王、剑南酒鬼糊涂仙、双沟五粮液水井坊,五大香型的天下名酒基本都尝过,而且基本都是喝吐过。我现在过得很好,爷爷您就放心吧。说着,再磕个头,继续道:“爷爷,你说这世上有喝不了酒的人吗?要分跟谁喝,因为什么事喝,有抱着马桶吐到第二天天黑的胆气与耐受力,那酒,再浓也不过是白开水罢了。”

我磕第三个头,长跪尘埃,接着说:爷爷,您老别对我失望,您孙子现在外号叫“一公斤”,您老地下有知,如果不服气的话,那不妨上来,咱老爷俩儿喝一壶,爆破筒、手榴弹、炸弹包,“三中全会”随您挑(三盅全汇,意思是说白酒、红酒、啤酒混着喝),孙子奉陪到底。谁喝得告饶,谁就是孙子!

我突然又感觉有种莫名的委屈再次袭来,我笑,歇斯底里的大笑,笑着,笑着,竟笑出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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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28 1:10: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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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单贴。

 

九杀老虎,曾用网名“风中渴望”,如假包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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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酒喝得,也有趣,也负累。

我理想中的喝酒,是高兴时候拿来助兴的,如三五好友对坐时候的小酌,或旧日同窗相聚时的开怀。

席间看到的更多是糟蹋,虚情假意说着恭维话,心底里只想把更多的酒给对方灌下去。

不过,酒总是能促进经济发展,如此说来,它仍是个好东西。

写后来的酒事过于详尽,显得累赘了些,淡化了乡土气息。



我从远方赶来,恰巧你们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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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厉害!

俺最多时只喝了1斤2两,就没敢再喝下去了。估计来“一公斤”马上就地卧倒潜伏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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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千帐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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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又感觉有种莫名的委屈再次袭来,我笑,歇斯底里的大笑,笑着,笑着,竟笑出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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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字看来皆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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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空把另外三题也贴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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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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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文字里有着浓浓的黄土味,好熟悉,好舒服.黄土地上那份情感就像那块土一样质纯\质朴.

一方黄土,一个在里一个在外,我们只是把思念寄存在土包上,这种念想是永生的



风过之,处处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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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千帐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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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张力虽然有些须的弱,但是却能感受到浓浓的“乡土”气息,吾乡吾土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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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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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朴实的文字,很真实的情感.

尤其是最后一句,让人心生苍凉之感.

 

只是,感觉整篇文字可以分成几个小章节来描述,这样或许脉络会更清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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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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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坟——乡土系列之二》

今年的农历八月十四,是爷爷二十周年祭日。一大早吃饭,奶奶就在饭桌上讲,爷爷托梦,说天气转凉,他一个人呆在潍河滩害冷,让送棉衣去。父亲自顾啃馒头,不说话,仿佛没听见一样。奶奶不高兴,吃了小半条咸菜,喝了一小口米粥,起身怏怏不乐回了自己屋。

我从包里掏了三百块钱来递给父亲,说今天赶大集,要不,去买上套棉衣,到爷爷坟前焚化就是了,也花不了几个钱,别为这么点儿事惹得奶奶不高兴。父亲没接钱,说:你不懂,生死相隔,阴间有阴间的规矩,得请半仙,用纸铰,画了图,显了灵验,挑时辰,方能送得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未亮,父亲晃醒了还在酣睡的我,神神秘秘小声问:咱们一块儿去“请棉衣”恰?我说好,父子俩就来到了庄东潍河滩林场。杨瞎汉是村里唯一一个半仙,据说先天性白内障,视力不好,六十多岁的人了,一直光棍一条,离群索居住在林场的两间小破屋里。

穿过茅草丛生的祖坟区,我遥遥就望见了杨瞎汉“山寨”样的居所,父亲去扣门,穿过树条子做成的围墙,我却看见杨瞎汉正端坐在院子中间,咕噜咕噜抽水烟。

杨瞎汉在院子里道:“等你们半天了,不用敲门,门没关,直接推门过来就行”说话的声音中气十足,余音绕梁样,让我不由得想:终身不近女色的男人,也许都这样。

宾主落座,父亲说明了来意,杨瞎汉却不急着答应,翻了翻白了近五分之四的怪眼,望着我的方向问道:“这就是你们家大份里?”

父亲赶紧让我叫杨瞎子“老爷爷”,按村里的辈份是这样的。杨瞎汉应了声,继续说,“听说考了大学,毕业上了城里电视台上班?”我有些奇怪他怎么不跟我们谈正事,净拉些扯淡的话,就转望父亲,不作声,却看见父亲脸上现出得意的神色,嘴角都差点儿裂到耳根上的样子,小鸡啄米般的一个劲儿点头说是。我就感觉无聊,欺负杨瞎汉看不清楚,悄悄起身,出了院子,四下转悠去了。

林场位于村里祖坟的西北角,冬天挡了北来的寒风,夏天截了南来温暖湿润的空气,而杨瞎汉这“山寨”正建在林场与祖坟区之间,冬天冻不到,夏天热不坏,位置确是很好,尽管他那“山寨”总让我莫名其妙跟他的怪眼联想到一块儿,外加林场里不时传来不知名鸟儿们咕咕咯咯的诡异啼声,感觉阴气太重,有些碜人。正胡思乱想着呢,父亲却出来了,我见他手里拎着一个纸袋,就知道事情办妥了。

回去的路上,父亲说:“你九月初五生日,今年就别在城里了,来家过吧。顺便跟我一起给你爷爷上个坟,把棉衣裳给他化了去。”

我就猜到杨半仙给掐的日子时辰当是在九月初五,点头应承了下来。

九月初四下午,我领着孩子坐了公交车早早回了家,奶奶很高兴,吃过晚饭后,一家人其乐融融围坐到一起看电视,直看到晚上九点。母亲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说时间不早了,都早早睡觉吧。奶奶正欲起身下炕,却突然捂着自己胸口说疼得不行,全家人忙乱成一团,大夫还在往这赶的路上,奶奶却叹了一口气道:“我不中了。”父亲责怪奶奶胡说,却见奶奶干咳两声,长舒一口气,从此没有了呼吸。

守灵的夜,灯燃如豆,望着安安静静躺着的奶奶,我就想:奶奶风风火火一辈子,往往她牵挂的事情交付给谁去办,她都一百个不放心,这次估计是她亲自去给爷爷送棉衣去了吧。也许天一亮,奶奶还会像往常一样早早醒来,颠着脚又闲不住地忙着做早饭。

弟弟前几天刚当父亲,枯坐一边,不知怎得就冒出一句:俺嬷嬷是不是等不及,亲自给俺爷爷送棉衣裳去了?

父亲脸上刹时阴云密布,狠狠剜了弟弟一眼,我也瞅他,吓得他怕被人砍了头一样赶紧缩了脖子禁声。我心里就想:都当爹的人了,还那么孩子,跟头驴似的走到哪里吃到哪里,心里想到哪里说到哪里!

安葬了奶奶,父亲一夜变老,腰开始佝偻,鬓角泛起灰白,看两个宝贝孙子的眼神也变得愈加慈爱,偶尔还会抚着孩子的头出神老半天。

多少能理解一些父亲的感受。“人活八十有个娘好”,岳父和父亲年纪差不多,老岳父和老岳母仍健在,俱已八十多岁高龄。那天却听说两个超级老人吵架,原来岳母在县城帮忙照看我儿子时,老岳母有什么活计一直吩咐老岳父去做,闲着自己的儿子(斗胆这样说,这里指我岳父)晚上没事儿做,出去凑堆儿打扑克。几天下来,老岳父有意见,数落老岳母说:“你情滴这样娇惯孩子就中哈!”老岳父所言“被娇惯的孩子”,指的是我岳父,今年五十九岁。

我因假期已尽,安葬奶奶后,当天下午就要赶紧返程。爷爷抱着儿子来送我们上车,隔着车窗急急地问:下次什么时候回来?却不待我们回答,又补上一句,没有什么事儿就别一趟一趟往老家蹿蹿了,工作重要哈。

乡间公交车的卫生条件很差,隔着满是泥巴的车后窗玻璃,我只能影影绰绰看到父亲的影子。那天,凭目测,我突然发现父亲身高也就不过一米七的样子,并没有像我从小到大想象的那般高大。

  经过半个小时的颠簸,公交车驶上相对平稳的国道,车里很安静,怀里的儿子已经熟睡,我就感觉无聊,从身侧的包里随便掏了本书出来,却是王海的《新结婚时代》。这本书我买了一月多,却一直未急着读完,因为作者写得热闹。特别是过年那段,何建国坚持领着新婚妻子顾小西千里迢迢回沂蒙老家过新年,结果回来的路上租来的汽车抛锚,顾小西下来推车,动了胎气,流产,为了何建国的“农民”,顾小西一而再差点儿和何建国离婚。顾小西不明白,丈夫何建华为什么就那么留恋何家村——那个穷乡僻壤滴水成冰吃糠咽菜没有文化歧视妇女一家子盖一床烂棉的地方。不只是顾小西不明白,连同样出身农村的妻也不明白,不只妻不明白,其实连我自己——也不完全明白。

    上次春节回家,我花两月工资买了套新西装,打算穿了回老家。妻就笑我显摆,说老家土么火火的,这么贵的一件衣服穿不出那好穿来,估计往家走时还有个人样,回来后就完全走形了。我说你这话就外行了,早在两千多年前,人家楚霸王项羽都说过:富贵不回乡,如衣锦夜行。我这么个走卒,有件好衣裳,衣了锦却不用来还乡,买它何用?妻直摇头,说就你读书多,会讲歪理。家乡李氏风俗,年三十晚上吃过水饺后是小辈们走街串户给长辈们磕新头的时辰。第二天,妻唤醒我,指着我挂在墙上的西装裤子说,你自己看。我一愣,见崭新的裤子,两个膝盖位置都有圈圆圆的泥印,估计要干洗下来很难,只能自己想办法水洗了,但那可是毛料西装哇。想了想,这才猜到大约是昨晚出去磕头的时候下了大雪,到了长辈家里堂屋,每次磕头都要双膝着地,被地上的雪迹泥印给污了。妻似笑非笑望着我,我自然不能服软,没理也要争三分,道:男儿膝下有黄金,但即使穿了黄金织成的衣服,也是要跪天跪地跪祖宗的!

  正月初三凌晨,父亲唤醒我,吩咐我踩了凳子去撤“家堂”——多少年来,这一直都是我的职责。所谓“家堂”其实是画了众多格子的一幅大年画,格子里填了上追十几代已逝的李氏宗族姓名,画的最上端,端坐两位老人,自然是可追溯的本宗始祖了,最顶端书写四个大字—“慎终追远”。小时候围着家堂转,犹豫敢不敢偷吃桌上的糖果供品时,早已经看得不能再熟了。不过,这次我撤的这幅“家堂”是春节前新“请”的(父亲语)。

  那年春节刚回家落坐,母亲就叨叨说父亲乱花钱,说是南庄李氏重修家谱来我家求香火钱。家里钱其实也不宽裕,父亲却未征求母亲的意见,擅自拿出一千块钱来给了人家。听母亲抱怨,父亲也不反驳,自顾拿纸卷了旱烟,舌封了纸卷,点了来狠抽一口。这才慢悠悠地对我说:“走,跟我一块儿上趟南庄,咱们把新修起来的家谱和新‘家堂’请了来。”母亲就嘱咐让父亲把我弟弟也带上,父亲摇了摇头,说不带那个浑小子,老大一个人就够了。

  按家谱记载,家谱的主编修人——南庄的退休教师李之年当是我同宗同族的老爷爷,年纪却只大我父亲不到五岁。我猜大约自己是长房长孙的缘故,也大约自己很讨父亲欢心,这种神神道道的事情,父亲每次都要带上我。见到我同族的老爷爷,两个半大老人自然要寒喧一番,却如杨瞎汉般很腻歪地夸赞父亲有这么个有出息的儿子,又是大学生,又是电视台记者,偶尔还在报纸上见我的文字。我不便发作,赶紧垂首唯诺应是,一边顺手揭了红绸包裹的李氏族谱,一页一页翻了来看,一股久违的油墨香迎面扑来。能看得出,编纂此书之人是下了真功夫的,而且对印刷、装帧的要求也很高。一目十行地接着往读,粗略地了解到自己的老祖宗并非洪武二年移民,而是大明朝第二批移民,并非是来自山西大槐树,而是河北枣强。最早落户章丘,后不知怎得去了安丘景芝,明末清初,为避战乱,这才渡河而来定居现在的这个地方。

  回到家,我兴冲冲地对妻复述看来的故事。她问我看了几遍,记得这么详细。我说就一遍,而且是草草浏览,没来得及细看。她就笑,说你神童啊,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又撅了撅嘴,貌似十分不屑地说:“刚刚发生的事儿,都有人试图抵赖;五百年前的事了,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见我没生气,又接着道:“真是搞不懂你,上学时候马克思主义学得头头是道,工作后需要考试时,唯物主义辩证法用得跟玩儿似的,每次考试都能得高分。但真待在处理具体实践问题了,却莫名其妙地对那些神神道道的事情就那么不知疲倦,满怀热忱。过春节非要回来,磕个头一丝不苟,挂家堂也得事先仔仔细细洗洗手,连过个清明节,工作再忙也非得回来陪咱爹去上坟。难道你真信这些封建迷信?”

  我沉默许久,才对她说,你不懂。

  正说着,却有旧日的同学来访。十几年不见,这家伙竟然开了高级轿车回来,浑身珠光宝气,她伸手端桌上茶杯的空儿,我发现她腕上的金镯子竟然戴了三个。妻和她是旧相识,两个女人叽叽喳喳好久,我在旁边端茶送水,也多少了解了一些内情,她在青岛混,这些年一直搞“房地产”生意,很成功,财大发了。同学只坐了有十来分钟的样子就说忙,提出辞行,我们把她送出门外。汽车发动,挥手的时候,我有些羡慕地对妻说:看看人家,多出息,闯机关不行,还是搞房产挣钱哈。妻没说话,见车一溜烟走远,这才不急不慢地说:什么房地产,炒卖墓穴罢了。给死人挖盖房子住的产业,勉强也能被称为“房地产”吧。

  妻如是说,父亲听来觉得新鲜,有些夸张地开玩笑道:原来这“房地产”这么值钱啊,怪不得前些天修省道穿过东庄,要迁东庄祖坟,不知怎么没处理好,庄里老百姓就和和施工队打了起来呢。我回头看父亲,见父亲有些无聊地自己把自己逗笑得一脸摺子,禁不住摇头,父亲是心里明,却不说。东庄老百姓谁都知道自己祖上的坟并没在青岛凤凰山,不是寸土寸金的地方。他们在祖坟这个问题上争的是什么,也许虚无到连他们自己也无法准确形容。农民就是农民,你征他们的地,即使矛盾激化,他们充其量要你钱;你平他们的祖坟,矛盾不需要怎么激化,他们可能会要你命。

  写到这里的时候,正是凌晨,不知怎得窗外就噼噼叭叭响起鞭炮声,在这样一个万籁俱寂的夜,显得有些狰狞,终于打断了我写下去的思路。我开了窗看,原来是楼下有新搬进来的住户。

回了座位上重新拿起笔,思路不知怎得就沿着这鞭炮声想到了过年。年味,到底该如何准确形容,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也许一千个人心中有它的一千个样子。在我想,香烛、白面饽饽以及门厅“家堂”画上那两位端坐的老人,当是这年味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为了正儿八经向这“两位老人”磕头的事儿,我和二弟闹了不是一次矛盾。他行事向来吊儿郎当,过年磕头、清明上坟的时候也敷衍,我就在一边拧他大腿。他实在忍受不住,就怨我,说大哥你何必呢,都是些逝去的人了,你磕头他们又看不到,何必那么认真。

我说: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他们确实不会看到,我们做这些,其实是做给还活着的人看的。比如,咱爹、咱娘——去年拧他大腿的时候,奶奶还健在。

作为一个学过马克思主义,并对唯物论深信不疑的人,有时候我就很羡慕爷爷奶奶,他们对自己的信仰深信不疑,终生活得坦然宁静,临终前,甚至都不忘仔细缕一下自己的头发,仿佛故去之后,还会有一个全新的来世在等待他们。

如果这世上有种东西,你信了,会活得从容淡定,不急不躁,不愤不争,活得很有人味儿,那,不妨信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4 14:37: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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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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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在此不再感谢楼主各位的支持与鼓励,

谨以此文致谢,希望各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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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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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比上一篇感觉更好呵.
描写细致,生动,人物对话栩栩如生,
那暴发的女子,戴三个金手镯子,呵呵,这个观察好仔细.....这一笔很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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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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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样的质朴,好


葬我于高山兮

望我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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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游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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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帖子啊,我眼都看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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