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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帖]偷来的《讨父檄文》

1楼
此情不可待 发表于:2013-8-29 11:25:44

何者以为人?
言于敬处,则敬天、敬地、敬父母师长
敬天者,知法度,明事理
敬地者,识所养,知感恩
敬父母师长者,知所出,叙人伦


天地自行,法度森严。此为至理,人但行之
父母师长则有人伦之叙,须当体察


父者,何以为父
欲为人父,先当为人。要知敬处是其一
其二,为人父者,立己而立人。代行天道者也
有此二,方可为人之父。当敬之


母者,法地。慈爱持之。补天道而全人伦者(娲母补天有为此乎?)


师者,授业解惑,启人心而张人性者也


长者,究其偏而全其性也


故,为父,当敬;为母,当敬;为师,当敬;为长,当敬
此为做人,立身之根本。非此无以为人

2楼
此情不可待 发表于:2013-8-29 11:26:10

世人愚
言敬父母愚者,但识其半
惑曰,“若父母错,亦当敬乎”


我言,愚也。
父母错,则何等之错?


错而至于不足为人父乎?
错而至于不足为人乎?


若此,则非父矣。何敬之有!

3楼
此情不可待 发表于:2013-8-29 11:26:24

人殊无错
故有父道教之,母道补之,师道明之,长道全之


父母师长,先为人,而后立人


不敬天地,父母师长
不足以为人矣

4楼
此情不可待 发表于:2013-8-29 11:27:51

敬天
敬地
敬父母师长


但能行,不离人道而无大错
何由而能至于非父,非母之地耶?

 

天地,父母师长之不敬者
何得而立,何得为人哉?


何生信义?何以得朋?

 


是故,百善孝为先


言愚忠、愚孝者,非真孝者。昏昧者也

5楼
此情不可待 发表于:2013-8-29 11:30:17

人言,富不过三代
自弃于人,为人所弃者,能过于三代乎?

 

问世间情为何物,父子难叙
看人伦惨剧连场,利益当头
无情无义


情缘既尽无自生
人心一死难担当
情尽心死

6楼
此情不可待 发表于:2013-8-29 11:31:53
俺在那瞄了半天,才搞清楚,原来帖子作者和某法院院长的公子有过节,故做此贴谴责该院长
7楼
荷珠 发表于:2013-8-29 23:10:40
用心良苦啊
8楼
沐风 发表于:2013-8-30 12:42:25
养不教,父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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